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文/图
“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入住酒店、进小区要刷脸,去景区游玩、商超购物要刷脸,甚至去售货机上买水也要刷脸……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调查发现,曾经,“刷脸”被视作一项颇具未来感的技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遍地开花”,但随着人们对个人生物信息及隐私保护的逐步重视,不少生活场景已取消刷脸,但仍有一些商家强制刷脸,超过八成的受访人员担心人脸信息被滥用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对于游客入住宾馆酒店要刷脸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入住酒店必须刷脸的规定。
2月27日,记者咨询南宁多家酒店,前台人员均表示,在为旅客办理入住手续时,他们不会再强制要求刷脸。一名店员称,通过刷脸入住酒店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安全性,减少因身份证件伪造、冒用等带来的安全隐患,如今旅客在携带身份证的情况下,办理入住已经不用刷脸。
“健身房要求消费者录入人脸信息,必须刷脸才能进入,他们有权这么做吗?”前段时间,詹女士在社交平台吐槽称,自己团购了一张健身房的单次券,结果到店核销时却被告知不仅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还要刷脸才能进入,她认为这是侵犯个人隐私,对此表达不满。
记者走访发现,南宁也有一些24小时营业的健身房,在夜间或无人值守时消费者必须刷脸才能进入。在大乌路的一家健身房,门上贴了“新手须知 刷脸入场”的提示语和团购核销流程,在健身房入口处使用了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未录入人脸的话无法进入。
▲南宁一家健身房的门禁需刷脸才能进入。
一名工作人员称,为了方便管理,人脸识别是会员入场的唯一方式,未给消费者提供其他入场方式。对于顾客担心个人信息泄露,他表示,健身房会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不会将收集的人脸用作其他用途。
读者张先生说,在玉林市人民东路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入口处有两个寄存柜,存取物品也需进行面部识别,没有诸如纸质条形码等其他方式,“扫脸自助存取是方便了不少,但顾客的人脸信息可能会泄露,从而带来财产损失”。
▲一名消费者在玉林一家超市的存储柜前刷脸取包。 张宗海摄
27日上午,寄存柜商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装智能寄存柜是为便捷顾客,顾客寄存物品时采集的信息,会在7天内删除。
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呈现加速落地的趋势。从智慧城市建设到手机客户端的登录解锁,各种场景下都能见到人脸识别技术的影子。人脸识别带来的管理效率提升,是各行业推进技术落地的主要动因,但公众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是否感受到更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2月26日,记者列举了解锁支付、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公共场所出入等10多个生活场景,在网上做了一个“人脸识别技术隐私权保护”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1000名受访人员中,接近四成的人每天会多次刷脸,政务服务、解锁支付、交通出行等场景的使用频次最高。
南宁市民肖女士表示,在交通出行、金融支付等场景下,使用人脸识别完成精确的身份比对和验证,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对于一些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场景(如商超出入、门禁考勤),她不接受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验证方式,更愿意使用指纹、手机验证码、密码等验证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每天在高频次地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但接近四成的受访人员认为,相对于人脸识别的便利性而言,个人的隐私性更重要,且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超过八成的受访人员担心人脸信息被黑客、不法分子及商业公司滥用,只有不足5%的人认为现有技术足够安全。
“人脸信息属于重要的个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就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肖女士说,相较于数字密码等信息,人脸信息具有唯一性、难以改变的特性,密码丢失尚可更改,但人脸信息泄露的补救难度要大得多。
广西善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辉认为,如果商家需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例如核查身份证、验证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等方式足以确定消费者个人信息,便无需采集人脸识别信息。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相应规定,人脸识别数据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中的生物识别信息,在利用人脸识别数据进行人脸识别时,应该采取比处理普通个人信息、个人敏感信息更严格的保护措施。这就要求相关主管单位应充分考虑到技术背后的安全隐患,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和管理。
“生物信息收集场景繁杂、涉及行业广泛,监管部门难以全方位无死角监督,且法规执行时存在模糊与滞后之处。”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志愿者律师欧阳泽明说,即便消费者个人得知信息被泄露,也可能因维权程序复杂所限难以有效维权,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细化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人脸信息采集、人脸信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安全保障作出具体规定。
另一方面,企业也应当自律,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解决消费者的痛点问题,从技术层面封堵信息泄露的漏洞,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提高自我隐私保护意识,敲响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警钟,非必要的情况下尽量不刷脸。
记者查询发现,针对部分公共场所强制和滥用人脸识别技术,2024年,上海深入推进“亮剑浦江·2024”专项执法行动,明确提出公共场所“不刷脸为原则、刷脸为例外”“收集端总体减量、存储端确保安全”的治理目标,同时还强调遵循“为公共安全所必须”“有法律依据”“做到单独告知”等三大原则。截至去年12月,上海已有600余家商场、6300余家酒店、1200余个游泳馆和健身场所、2900余个公共厕所等场所完成了人脸识别设备的自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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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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