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巫碧燕 文/图
黄先生:
2022年,我与冠祥公司签订了“车辆协议”,贷款买下了一辆电动汽车,协议中,冠祥公司承诺当我月供6个月后,可无条件将车转让给公司。2023年3月,6个月期满,我将车子转让给冠祥公司。双方签下了《车辆转让合同》,合同写着“乙方请求,该车辆暂不办理过户”。此后,我每个月都要催促公司还贷。7月,冠祥公司再次逾期还贷,与我有同样遭遇的至少有27名司机。
▲冠祥公司接收了转让车辆后,未能兑现还贷承诺,导致尚在司机名下的车辆逾期还贷。
早报帮办:
7月28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宁市白沙大道的冠祥公司,看到门上只有“稻车商贸”招牌,但二楼还有“广西冠景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字样,而墙上的二维码,又标注“西一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有些司机在此签下的协议,盖的也是“西一诺”的印章。
▲玻璃门上的“冠祥”字样依稀可见。
冠祥公司陈姓工作人员说:“更名后的公司与冠祥公司有高度关联。我们可以以这些公司的名义,与黄先生再签订转让合同。近期公司周转困难,需依据先后排序的原则还贷,另有不少车辆也在排队过户,黄先生需等待,等待时间不确定。”
记者注意到,截至7月30日下午5时发稿时,冠祥公司未偿还黄先生的本期车贷,也未与黄先生签订新的过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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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亮 陈诗圆
校对 胡来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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