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南宁市中柬路利海亚洲国际小区4号楼楼顶有一座违建凉亭,业主已向相关部门投诉,但未处理。3月31日,南宁市津头街道办回应称,违建情况属实,此前相关部门已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
3月28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该小区4栋,发现该楼栋18楼的露台有一座凉亭,需从一家养生馆进入才能到达凉亭。记者欲实地走访,遭养生馆员工婉拒。据该员工称,2019年养生馆进驻时,凉亭就建有了。
▲违建的凉亭。
“违建的凉亭改变了楼房结构,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业主赵先生告诉记者,4栋于2012年交房,交房时18楼露台未建有凉亭。前段时间,他们在17楼露台搞活动,当时风很大,凉亭上的碎片不断飘落到他们身上,大家都吓坏了。去年以来,已有业主跟相关部门投诉,但未有任何进展。
据该小区物管公司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他到该小区上班时,凉亭就建有了。由于开发商已破产,未移交相关材料给他们,所以也无从核实该凉亭是否为违建。
▲违建凉亭建在18楼露台。
3月31日,据南宁市津头街道办相关人员介绍,违建情况属实。4栋1805号房露台有一处长约10米、宽约2.5米的木质休闲廊亭。现任业主称,廊亭为前任业主所建,买房时就存在。去年12月,有业主跟南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后,津头大队两违住建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已下达责令停止(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今年1月3日18时前自行整改,以消除对规划的影响。
由于房屋露台为独享露台,未与公共通道相连,必须通过业主房屋内部才能到达违建现场,而业主未在此居住,且以凉亭并非其建设为由拒绝配合,执法人员难以进行执法及实施拆除工作。目前,执法人员一边争取劝导对方配合工作,一边上报城区城管局,同时发函给南宁不动产登记中心冻结该房产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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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杨波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