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俏华
去年,房产中介覃先生给南宁市五一路的荣和·伍壹大道楼盘带客,成交了1套房,拿到1800元现金奖后,却被告知上万元佣金没了,直到今年3月底,这事儿也没解决。对此,律师给出了建议。
覃先生是广西优道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道公司)的合作商。他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通过该公司在荣和地产的系统平台报备成功后,带蓝女士到荣和·伍壹大道看房,不久蓝女士与开发商成功签约。几天后,售楼部给他发了1800元现金以示鼓励。正常情况下,他还可从中拿到1万多元佣金。
“没想到,今年开发商却告知佣金没了,理由是在我之前,蓝女士跟其他中介进过售楼部,置业顾问做了跟进,根据最新规定,判定蓝女士已转为自然客。”覃先生说,“规定更改前,过了其他中介的带看保护期后,重新向开发商报备,也认可是渠道客。”
据覃先生的店长周女士介绍,目前有5名中介有相同遭遇,涉及佣金超过7万元。
3月25日,记者致电荣和·伍壹大道楼盘营销中心了解情况,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向领导汇报。周女士说,当天,他们到荣和·伍壹大道找开发商讨说法时,优道公司负责人也在,两方均称31日会给答复。
31日,中介们没等来最后的结果。当天,记者再次致电荣和·伍壹大道楼盘营销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需向集团总部了解,但他没有联系方式。随后,记者在广西荣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查找官方电话并拨打咨询,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无法告知该公司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让记者自行联系,随即挂断电话。
优道公司负责人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该公司帮覃先生等人完成了正常的报备带看手续,客户成交后,开发商才通知他们带的客户是无效客户。“说是客户过了保护期,再重新进场属于自然客。”黎先生说,该公司和荣和方面签订的合同对此没有明确描述,双方的判断有不同标准。目前该公司正在和律师沟通,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去年客户成功签约,应当根据当时的合同约定和开发商的规定来确定现金奖和佣金的支付金额,开发商不能以最新规定为由拒绝支付。”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覃现凯称,如果中介要维权,可以看合同的约定、系统平台报备、带看保护期等概念的具体含义,判断开发商事后是否对当时的约定进行曲解而拒绝履行义务。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显瑞称,开发商已给中介发了现金奖,说明曾经认可他们带客的事实,若现在反悔,说明开发商前后矛盾,无疑是“在打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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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思叡
校对 胡来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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