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士问:我所居住的小区物管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强行在我所居住的10和11号楼中间安装电网增容变压器。现在我所在单元的业主认为该变压器体积庞大,辐射严重,会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可以维权吗?
林剑律师答:首先应区分该变压器是公用还是专用供电设施。若是公用,则变压器的产权归属于供电单位,由供电单位统一安装;若属于专用,则由物管公司代管,物管公司应在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后对变压器进行增容。同时,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所在小区并未按照上述程序共同做出决定,那么物管公司无权擅自在业主共有部分安装变压器。
在具体处理该问题时,建议先与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变压器安装是否已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同时,如果业主认为他们因该变压器受到了噪声、辐射等影响,可以申请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该变压器的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若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或安装不符合标准,导致业主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协商拆除;协商不一致的,业主有权提交鉴定报告、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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