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桂林荔浦市某公司在新华保险桂林中支投保了团体综合意外险。同年6月6日,该公司员工陆先生在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颈髓损伤致高位截瘫,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被评定为一级伤残。
发生意外事故后,陆先生所在公司为他垫付了医疗费用,但高昂的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令公司负责人及陆先生头痛不已。
今年2月下旬,陆先生病情稳定后,该公司负责人及陆先生的家属来到新华保险荔浦支公司询问理赔事宜。新华保险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迅速核实事故并协助收集理赔材料。
3月初,新华保险桂林中支根据条款约定,赔付陆先生意外住院津贴7300元。随后,又赔付了陆先生意外住院津贴8200元,意外重症监护病房津贴1500元,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费5万元,意外残疾保险金50万元,共计56万余元。
如今,团体综合意外险在企业中的普及度越来越高,为其快速发展免除后顾之忧,也体现了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