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乒宾 彭倩(实习生)
反映:
市民马先生反映,13年前,南宁市良庆区金象小学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就在毗邻居民楼的公共通道建起了一座公厕。
2021年7月,马先生发现自家房屋有渗水、拱起、开裂等现象,认为是金象小学违建公厕导致,于是向良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但未有进展。次年,他将金象小学起诉至良庆区人民法院。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给良庆区人民法院的复函称,“该厕所未在规划范围内,应视为未按规划建设”。
今年3月,良庆区人民法院判决,金象小学修建厕所、马先生家违规加建及外墙防水施工不到位,均为导致房屋渗水的原因,判令金象小学和马先生分别承担经济损失的50%,即6526.5元。对于拆除公厕的诉求,“违章建筑的认定及拆除问题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马先生再次向良庆区城管局反映,要求拆除这座公厕。
▲左侧黄色建筑物为金象小学,右侧为马先生住宅,中间红圈处为违建的公厕。受访者供图
帮办:
据多方了解,法院判决后,金象小学的这座公厕不再作为厕所使用,但并未拆除。8月25日,南国早报全媒体(新闻热线:0771-5690127,报料邮箱:news@ngzb.com.cn)记者与金象小学办公室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将汇报领导。之后,一名自称“主任”的女士回电,得知采访意图后表示“等一下再给你打电话”。截至9月2日,校方没有再次来电。
9月1日,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记者称,大概在2022年,该局接到市民马先生投诉,反映金象小学建设的公共厕所属于违建,并导致他家房屋渗水。据调查,2000年左右,金象小学在建设教学楼的同时也修建了一层公厕,但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相邻的马先生房屋于2006年4月办理了四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建设了7层房屋,也存在违法建设行为。2023年4月12日、5月19日,该局分别对上述两处违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处罚决定后,涉案当事人均享有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待诉讼期届满,我局将继续完善相关执法程序,对双方违建行为依法依规实施查处”。
反馈:
马先生表示,他和家人没有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他家存在违建情况,不能改变金象小学占用公共通道违建公厕的事实。这座公厕应该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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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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