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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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送到4S店定损,修复需要约4万元。”8月1日上午,南宁市大唐果小区业主朱先生说,十几天前,他将一辆宝马5系小汽车停在小区商业街的车位上,却被掉下的一扇空调外机的百叶窗砸中,而小区物管不肯担责。
据朱先生介绍,事后他接到物管通知赶到现场,发现车后尾、车身等多处出现凹陷、刮花的情况。
朱先生说,该小区已交房9年,当初开发商为了外墙美观,装上空调外机的百叶窗,使用时间久后,百叶窗难免会出现螺丝生锈、老化等情况,小区物管应负管理责任和义务。但物管一直称要协商处理,辖区派出所调解未果。
7月27日,朱先生将车送至4S店定损,维修费需约4万元。因小区物管不愿担责,他的车仍停在4S店未能维修。
8月1日上午,大唐果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韦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新闻热线:0771-5690127,报料邮箱:news@ngzb.com.cn)记者,公司买有物业责任险,事发后,公司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称,台风天气属不可控因素,无法理赔,建议业主联系车辆所买保险公司索赔。此外,掉落的百叶窗已由29楼业主拆装过,物管无法定责,建议业主走司法途径。
朱先生说,物管是在推卸责任,如果沟通不成功,他将起诉物管。
针对此事,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艺元认为,一般情况下,物管对小区建筑公共部位及公共区域外饰面负有保养维护的义务。专用部分的保养维修因物管无法进入和控制,一般由业主自行负责;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通常由物管负责。掉落的百叶窗究竟属于哪个部分,是评价本次承担责任主体的关键,但不可否认,只有相关楼层业主才有权利使用百叶窗里的空位。物管是否担责,一方面要根据其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内容,另一方面要看是否尽到管理义务。若各方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在诉讼阶段,法院会根据各方举证来判定谁承担责任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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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海波 莫妮娜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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