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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男子踩中采光板,跌落3米深的地库受伤!谁该为此负责?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文/图

市民刘先生路过南宁市民族大道阳光100小区,听见有人打乒乓球,他一时好奇踩上绿化道旁的一处台阶观看,没想到却踩中采光板,坠落至该小区地下停车场,造成压缩性腰椎骨折。谁该为刘先生受伤负责?3月28日,该小区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刘先生踩中的是该小区地下停车场顶上的釆光板,此处并非道路,错在刘先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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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物管应该负一定责任

受伤的刘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3月24日晚9时许,他从新竹路步行到民族大道,在路过阳光100小区时,听到有人在打乒乓球,他想看看球场,于是,他踩上绿化带旁一处二三十厘米高的台阶观看,不想,台阶处铺的竟是采光板,他一脚踩下去,突然坠落至该小区离地面3米多深的地下停车场。

▲刘先生踩中采光板坠落地下车库处。

刘先生坠落的地方是停车场的一个角落,他坠落后失去意识,恢复意识后他大声呼救,却无人回应。他打电话给家人并报警。随后,刘先生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刘先生腰椎压缩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擦伤。

令他生气的是,出事后,该小区物管公司却不闻不问。他认为,出事的地点没有设置明显的标示提醒该处是采光板,也没有路灯,晚上看采光板处就像是水泥地,而且铺设的采光板带有100多米长,又靠近市政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应该为此负责。

▲阳光100小区地下车库顶上有几处设置有采光板,采光板和通风口处紧邻市政道路。

业主:采光板设置有安全隐患

3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阳光100小区发现,在该小区靠近新竹路的一处台阶上放置了几个锥桶。刘先生的姐姐刘女士告诉记者,此处就是刘先生坠落处,事发后,物业公司换掉破了的采光板,并放置了锥桶。事发处,一面墙壁上贴有一张白色的警示标语:“此处危险,禁止踩踏,后果自负”。在墙壁高处,还贴有一张红色的警示标语:“危险!禁止攀爬!”刘女士说,这是事发后物管公司贴上的。

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处位于该小区架空层的外围,此处有两段1米多宽、100多米长的台阶,台阶上铺着透明的采光板,台阶下设有通风格栅。有业主称,这是地下停车场的采光板和通风口。透过采光板,可以看到地下停车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

几名正在架空层打乒乓球的业主坦言,这些采光板不能承重,如果有调皮的小孩爬上去乱跑,确实很危险,应该换成不锈钢板或者在台阶处安装围栏。

▲采光板年久落满灰尘。

物管:行人不走道路存在过错

广西银湾物业有限公司负责民族大道阳光100小区的物业管理。对刘先生的意外受伤,该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刘先生踩中的是该小区地下停车场顶上的采光板,这个采光板和通风口是开发商交付时设置的,已使用20多年。他们只负责管理采光板老化损坏的更换,并无权利更改设计。而且釆光板和通风口处并非道路,公司也张贴了各种警示标语,过错在刘先生自己。如果刘先生不认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对此,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张哲律师认为,根据现场的照片可以看出,物业公司虽然在事发地张贴有警示标语,但标语的内容仅为“危险”“禁止攀爬”“禁止高空抛物”等字样,并未对地面为采光板和通风口的事实进行提醒,同时也未对采光板采取围栏保护等措施,因此在事实上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刘先生可先行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如双方就赔偿事项不能达成一致,建议刘先生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事发地张贴的提醒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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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诗圆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胡志伟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