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雷小琴 见习记者 李明洋
南宁不少小区都有外围停车场,该区域没有专属产权,属于业主共有,但在管理和收益问题上却产生了不少矛盾。小区外围停车场该如何管理?停车收益如何分配?近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外围停车场合同到期,物管单方面招标承租遭反对
南宁市瀚林美筑小区有两处外围停车场共计220个车位,产权属于业主共有。该小区业委会秘书李先生告诉记者,停车场被物管公司以每年15万元出租给第三方经营了近十年,收益超过百万元,但支出项解释不能令业主信服。
2022年4月28日,该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向物管公司提出,2023年3月14日承租合同到期后,将停车场交还业委会,由全体业主大会决定后续如何经营。但物管公司3月10日单方面进行外围停车场承包招标,并在小区内公示,此举遭到业委会反对。
3月22日下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该小区外围的两处停车场看到,道闸呈敞开状态,无人收费。
3月23日,该小区物管公司南宁市瀚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梁主任称,物管公司依据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及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对小区外围停车场进行管理,所得收入取之于小区,用之于小区,如今管理工作受阻,无法正常开展。
对此,相关部门多次召集各方协调,到现场调查核实后,通知物管公司暂停招标工作,同时建议业委会依据相关准则和流程,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合法合规地解决问题。
业主停车一位难求,收回公共车位却受阻
南宁城市春天小区业委会主任钱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有3300多户,却只有600多个临时车位,且东、西区共有220个车位被建设单位和前期物管非法出租给第三方,业主停车一位难求。
该小区物管公司经理候国强表示,小区采用按次收费、先到先停的方式,并对非业主停车提高收费标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业主停车难的问题。
据了解,为了将220个车位收回,该小区业委会在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胜诉后,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该案将于3月31日开庭审理。
外围停车场收益盼阳光化,建立公共收益专户更明晰
业内人士分析,小区外围停车场的管理及收益问题比较普遍。有的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一般情况下由物管公司代管,物管公司对收益的支配权比较大;成立业委会后,业委会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权,收益一般由物管与业委会根据相关协议按比例分配,物管公司将分得的收益用于停车场的管理,或弥补物业开支的不足。
南国法援律师赵明堂认为,如果小区外围停车场的产权已明确为业主共有,依据现有的民法典规定,其收益应当归小区业主共有。不管是物管公司或业委会代为管理,都应当主动向业主公布公共收益的取得和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如出现车位被侵占的情况,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鸣湄认为,小区外围停车场的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属于全体业主,实际管理者有义务让其在阳光下运行:一是须向业主详尽公开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二是公共收益须存入业主大会公共资金账户或业主大会指定的账户;三是应尽快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必要时依据法律及小区议事规则,将争议事项交由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对于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成立难等问题,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相关人士建议,可尝试电子投票的方式进行议事、表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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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农诗祺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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