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南宁市青秀区荣和悦澜山小区3期业主江先生向南国早报客户端反映,他花12万元向开发商购买人防车位使用权,但车位交付使用后他发现,车位紧挨着立柱,倒车入库后无法正常下车。
3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三层,看到江先生的车位左边为立柱,倒车入库后立柱正好在驾驶室旁,车门只能打开到约30度,否则会碰到立柱。该车位只能倒车入库,无法直接停车,因担心立柱刮到车门,江先生每次都要从副驾驶室一侧出入,非常不便。
据江先生介绍,由于车位与房子捆绑销售,他2019年购房时便花12万元向开发商购买了该人防车位的使用权。2022年12月底,车位交付使用,他发现车位设计有缺陷后,先后向小区物管、营销人员提出,要求整改或更换、退车位,但对方称车位不换不退,且没有整改措施。
记者发现,负三层多个人防车位出现类似情况。
小区物管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负三楼人防车位已有部分交付使用,截至目前,已有100多户业主签收车位,另一部分车位计划今年9月交付使用。开发商南宁市荣和凤岭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介绍,车位旁的立柱为承重结构,无法整改。每个车位情况不一样,主要还是看所签订合同是否写明车位缺陷。一般情况下,合同都会有车位缺陷告知,比如车位位置、布局等,合同附图也会体现出车位旁是否有立柱。经核实后,如果车位确实不符合合同交付标准的,业主可申请更换车位或退车位,符合标准的则无法更换、退车位或退差价等。
对此,江先生表示,合同上并没有明确的车位缺陷告知,附图只能体现出车位旁有立柱,但未说明立柱是否影响上下车,因此他希望与开发商协商处理。据江先生介绍,今年2月,他致电12345反映情况后,住建部门回复称,他们已跟开发商沟通过,但开发商不同意江先生的诉求,建议双方再协商。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艺元认为,双方要先确认合同内容,若合同中对使用车位的长度、宽度有明确约定,依合同执行;如使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则属于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交付使用的车位应当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如不符合且阻碍正常使用的,车位使用人可起诉至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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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农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