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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问题多,业主不交物业费“逼”物管维修!专家称……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阮萃

新房收房后发现不少问题,开发商和物管迟迟未能完全解决,南宁市民卢先生不交物业费“逼”物管整改。最近,卢先生收到了催缴物业费的律师函。

卢先生在五象新区檀府印象购买了一套房。2021年9月,房子交付,卢先生交了半年物业费。可收房时,他发现房子存在10多处问题,他不断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

到了2022年,房子还剩下5处问题未整改完毕,但开发商工程部却撤走了。卢先生称,他多次向物管反映,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联系或需要等待,为了“逼”物管联系开发商整改,他就未缴纳物管费。2022年12月底,卢先生收到了物管公司发来催缴物业费的律师函,他拒收了。

近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跟随卢先生来到他的新家,看到生活阳台的推拉门没有反锁功能,主卧阳台水管漏水。

▲业主家阳台的水管漏水。

▲生活阳台的门不具有反锁功能。

卢先生表示,这些问题他反复向物管反映,甚至还投诉到12345,虽然有回复,但一直未得到解决,拒缴物业费实属无奈之举。

小区物管——阳光智博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楼盘交付后,因为开发商存在资金问题,拖欠施工方费用,因此施工方在处理房屋问题时,并不是很积极。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物管的维修师傅无法解决,他们也很无奈。

“业主认为只能依靠物业督促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业主本人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处理问题,也有权直接起诉开发商。”广西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法律顾问粟勤生称,房屋质量、保修问题与物业服务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物管不能对开发商是否维修及维修的结果做保证。

粟勤生表示,物业服务公司发送律师函本质上是民事行为,业主有权决定是否签收,但签收与否都不影响其欠物业费的性质。如果业主需要维权,只能走起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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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