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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未整体交付,铺面租不出去却要全额交物业费?物管:按合同收取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近日,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南宁世茂国际中心小区一些铺面的业主反映,该小区有两栋楼停工很久了,商业街一半道路也无法正常通行,造成已交付的另两栋楼的铺面难以出租,但小区物管仍以13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物业费。

▲小区的3、4号楼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据业主黄先生介绍,该小区规划有4栋楼房,两年多前,1号楼和2号楼交付使用,其中一至三层为商业街铺面。但之后3号楼和4号楼迟迟未能交付使用,且已停工很久了。小区变成了“半拉子”工程,对已交付的铺面影响很大——两年来这些铺面一直难以出租。更让业主不满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费却一直在按13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业主们觉得不合理。

▲已交付的铺面大多数都没能租出去。

1月31日下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3、4号楼确实处于停工状态,1、2号楼只有少部分商铺开门营业,大部分铺面张贴着招租信息,仍是未装修状态。在1、2号楼一层的商业街道路尽头,有围挡将3、4号楼隔开,因此记者无法看到对面情况。

▲1号、2号楼的商业街道路尽头,有围挡隔开。

“这两年受到疫情影响,很多铺面未能出租,我们能理解业主的心情。”南宁世茂国际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9月,他们进驻世茂国际中心,开展1、2号楼的物业服务工作,两栋楼共有270多个铺面,面积从30多平方米至200多平方米不等。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是根据当初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收取铺面物业费,不存在乱收费情况,合同上并没有约定小区4栋楼全部交付后才能收取物业费,对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他们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缴。至于3、4号楼何时能交付使用,该负责人表示尚未接到开发商通知。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艺元认为,开发商的楼盘开发进度与物业费的收取,并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如开发商已经按期履行了交付义务,则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而业主是否要缴纳物业费、物业费的收取是否过高,取决于物业合同及法定物业费收取的定价,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就应当按物业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费过高或有合同约定外的收费,可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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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