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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棚位置少、便利性差,南宁一小区“电驴”停车收费引质疑!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李致维 文/图

近日,南宁市长虹路一小区的多名业主向南国早报客户端反映,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存在位置少、便利性差等问题,物管还要收取每车每月36元停车服务费,充电费用另收。他们对以上收费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业主:物管收停车服务费不合理

据小区业主介绍,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实行办理月票、刷卡进出的模式,一辆车一张卡,每月36元,如果一家有多辆车则以此类推进行收费。

▲不少车需要停到楼道当中。

“位置少、费用高,离家还远,业主享受不到相应的便利,这样的收费合理吗?”住在7栋的赖女士说,由于停车棚统一规划,她只能停在14栋、15栋附近的停车棚再步行回家,步行距离近一千米,而邻近的6栋、8栋等也存在类似情形,停车取车两难。如果停车想离单元楼近一些,只能停放在商业广场外的公共停车区域,如此一来安全和充电问题又得不到保障。赖女士还说,目前小区只有西北门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出,早、晚高峰门口经常出现拥堵。

▲小区出入口曾堵起长龙。受访者供图

小区住户李先生说,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常常停满车辆,有些人找不到位置停车就硬塞,导致车辆挤在一起,取车很不方便。

在小区业主聊天群,不少业主希望取消电动自行车停车服务费,或是增设停车位,解决业主停车、取车难问题后再收费。

物管:继续沟通并增设停车位

1月11日,记者在该小区了解到,电动自行车停车棚统一规划在指定区域,由西北门一侧沿着小区公共道路向上延伸,与道路相邻的楼栋下都有3至5个不等的双侧停车棚,每侧可停放约20辆电动自行车。

记者看到,虽是上班时间,但停车位置大多已停满,不少车辆还需要停放到道路外甚至楼道内。小区物管一名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内共有25栋楼近5000多套房,目前实际入住不到3000户,小区内停车棚能够满足停放需求,如实在找不到位置可联系巡逻人员帮助。

▲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车位紧张。

1月16日,关于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组成以及停车棚产权等相关问题,小区物管工作人员罗女士回复记者称,小区室外电动自行车停车棚产权为业主所有,已签订相关物业合同约定委托物管经营。目前小区内非机动车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物价文件收取,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费均在指导价范围内,相关收费标准也在小区收费公示牌进行了公示。罗女士说,物管将继续与业主沟通并征集意见,在小区现有区域内合理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以满足业主停放需求。至于停车服务费具体由哪几方面组成,她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律师:收费应经全体业主同意

记者随机走访了联发君澜、荣和悦澜山、华发未来荟等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停车服务费并非必要收取项目。以联发君澜为例,小区内也是统一规划停放电动自行车,但是目前只收取充电费用。

▲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图源: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对此,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韦才识律师表示,该停车服务费如果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物管公司收取该费用是不合理的。在小区内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占用的是全体业主共有部分面积。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此类停车棚如何使用和收费,应由业主大会决定。

韦律师说,如停车棚为业主共有,则物管公司收取停车服务费的行为属于出租共有空间获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物管公司如果收取停车服务费,应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将剩余收入返还给全体业主。如果是物管公司筹建停车棚并提供管理服务,则可以收取足以覆盖停车棚建设费用的合理成本以及合理的管理服务费,但仍需要与业委会协商才能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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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