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经小飞
近日,詹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委托南宁优居帮卖房,中介说收取了买家的诚意金,让她从深圳赶回南宁签合同,詹女士在回南宁前还特意缴清了9000多元契税,不想,在她回南宁的路上,买家反悔说不买了。詹女士的损失谁来负责?
詹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她长期生活在深圳,前段时间委托南宁优居万科金域滨江店一姓黄的店长出售南宁的一套回迁房。12月初,黄店长告知,有客户有意愿购买她的房子,已谈好成交总价并收了客户诚意金,只要詹女士交完契税后,就可回南宁签合同办完所有手续。詹女士为了一次回来办妥所有手续,一再跟黄店长确认后,便缴清了9000多元的契税,不想才回到半路就出现了变故。
等詹女士提出要从买家的诚意金中扣除钱款弥补损失时,才得知中介并未收取买家的诚意金。她认为,中介公司在未收取买家的诚意金的情况下,给她带来了交契税和来回车票的损失,中介公司应该要为此负责。詹女士找到了优居南宁总部,接待她的经理说,即便是买卖双方签了合同,买家也有违约,如果詹女士要追究损失建议走法律途径。
12月16日,记者跟南宁优居万科金域滨江店的黄店长取得了联系,对方说,自己是诚心帮客户推荐房子,买家发生变故,是他们中介人员控制不了的。
南宁优居一姓黎的区域经理告诉记者,因是另外一家门店的中介人员联系的买家,由于沟通不够充分,出现了一些误会,是他们工作没做到位。因买家夫妻双方意见不统一出现了这样的变故,对此,关于詹女士交的契税,他们已按流程帮她办理退税,她出售的房子也会再约买家沟通,即便这个买家不买,也会发动公司其他门店一起推荐,尽快帮她出售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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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