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灵山县的邓先生害怕因债务纠纷吃官司,给一名自称是“深圳市公安局缉毒局局长”的男子转了14.6万元,请求帮忙处理。但案件毫无进展,邓先生报警。今年5月20日,该“局长”自首,系无业游民,沉迷于“当官”。
▲男子自首。
“我关系硬,人脉广,跟公安局、检察院打个招呼,处理这点事不是问题。”2021年8月初,邓先生陷入债务纠纷后,结识了一名叫“罗斌”的男子,他自称曾在灵山县公安局文利派出所、武利交警中队担任领导职务,现在是“深圳市公安局缉毒局局长”。
几天后,“罗斌”告诉邓先生,警方对纠纷案已立案侦查,准备采取缉捕行动。不过,他已经打好招呼,暂时不会抓邓先生,但撤案需要“活动经费”,到南宁、钦州、灵山等部门一步步操作。邓先生信以为真,给“罗斌”转了2.7万元。
去年10月中旬,“罗斌”对邓先生说,警方那边已经处理完毕,但涉案银行贷款问题也要一并处理,否则对方起诉还是要吃官司。他认识钦州银监局局长,可以出面去沟通。随后,邓先生又给了“罗斌”1.8万元。
到了11月初,“罗斌”称,和邓先生发生债务的一方跳过公安局,直接去检察院、法院起诉了,之前打点全部白费,他认识灵山县检察院领导,要25万元处理费。邓先生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东拼西凑10万多元交给“罗斌”。至此,“罗斌”已向邓先生索要了14.6万元。
后来,邓先生从他人口中得知“罗斌”身份是假的,今年5月17日,邓先生报警,民警调查发现“罗斌”不仅身份是假的,名字也是假的,真名为黄某远,灵山县伯劳镇灵塘村人。5月20日,黄某远自首,并将14.6万元全部退回给邓先生。经查,黄某远系无业人员,一度沉迷于“当官”无法自拔,对外宣称自己是“深圳市公安局缉毒局局长”,经常在网上下载各地公安禁毒工作等信息,发到朋友圈迷惑他人。
目前,黄某远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