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结婚登记时,本是未婚的李女士,却赫然发现自己被“已婚”,早在16年前就与一名台湾男子登记结婚。李女士将柳州市民政局告上法院,2月24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该院判决,柳州市民政局做出的李女士与中国台湾男子的结婚登记行为无效,对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删除。
▲李女士带着男友想登记结婚,没想到被告知自己“已结过婚”。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何定坚画
起因:柳州未婚女子莫名“已婚”
2020年底,30多岁的李女士和男友到柳州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她被告知,她的身份信息已办理过结婚登记。
未婚的李女士很不解,随后她前往柳州市档案馆查询相关婚姻登记材料。材料显示,2004年12月16日,李女士与台湾男子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材料上的身份信息均是李女士,但照片却是另一名女子。经核查,冒用她身份的女子是张某。
2021年1月底,李女士将柳州市民政局、第三人张某、王某一起告上南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李女士与王某的婚姻登记证书。
调查:冒名女子买证假结婚
法庭上,李女士出示了自己不同时期的3份身份证复印件,说明自己相貌与涉案结婚登记材料里女方的照片不相符。而且,她的户口本上登记的是未婚状态。
对此,柳州市民政局辩称,他们所颁发涉案的《结婚证》程序合法,已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该局没有能力和义务对婚姻登记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仅作形式上的审查,他们也无法鉴别相关证明材料的真伪情况。
张某、王某未出庭应诉。
为了查明真相,主办法官向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公安分局发函调查。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中,张某承认,她曾与一名台湾人结婚,后来离婚,但她仍想留在中国台湾,前夫帮她找来台湾人王某假结婚。张某花钱买到李女士的身份证信息,伪造证件假结婚,但最终也没能去成台湾,王某也没再和她联系过。
结果:民政局删除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
法院认为,张某冒用李女士的姓名、身份信息,导致柳州市民政局做出涉案结婚登记行为,严重侵犯了李女士的婚姻自由权。
由此,法院判决,柳州市民政局做出的涉案结婚登记行为无效,对该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应予以删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日前,李女士与男友已顺利登记结婚。
【知多点】
“两高两部”新规下发
民政部门自行纠错有了依据
据了解,2020年以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了南宁市、柳州市数起当事人因“被结婚”起诉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诉讼。主办法官发现,在该类案件中,由于婚姻登记机关主动纠正错误婚姻登记行为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存在被冒用身份的当事人举证困难、维权途径不畅、诉讼程序繁琐耗时等问题。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为解决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对规范民政部门撤销冒名婚姻登记程序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据悉,新规下发后,超过5年的“被结婚”案件,法院将无法受理。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冒名的婚姻登记程序,而在诉讼时效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多了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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