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问:我通过快递公司寄邮件,发现丢件后在该公司的系统上申请理赔,从申请到答复理赔相隔二十多天,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也不好。对这种问题有法律规定答复期限吗?我应该如何维权?
袁晗律师解答:法律法规及自治区邮政条例均没有明文规定快递公司的理赔答复期限。如果该快递公司不理赔,属于违反相应的合同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可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权利。
值班律师:袁晗13978620888
2月24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15177820628。
下午 吴穷 广西锦康律师事务所,擅长民事诉讼、劳动仲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房产业务、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案件、工伤索赔、侵权责任案件等。
联系方式:1577785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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