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南宁“5·31”劫持事件“夺刀哥”回应网友提问

阅读数:7107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获救人质家属向“夺刀哥”致谢,警方透露更多解救细节。

“要不是警方及时出手,我的小孩可能没有妈妈了。”6月13日上午,陆之德来到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将一面锦旗送给在“5·31”灵厢路劫持人质事件中“秒夺刀”的该分局副局长韦毅。

当天,韦毅还对网友提出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回复。

获救人质丈夫熊抱“夺刀哥”

陆之德是被劫持女子的丈夫。6月13日,他将“人民好警察 罪犯的克星”“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两面锦旗分别送给韦毅和北湖派出所。

▲获救人质家属热情拥抱“夺刀哥”韦毅(右)。

据他介绍,他姐姐陆某和嫌疑人周某有矛盾,双方正在打离婚官司。5月31日下午4时许,周某打不通陆某的电话,就到灵厢路陆之德家开的豆腐店,店里只有陆之德的妻子在。据他妻子事后回忆,周某持器械追打她,她向路人求助,但没人敢贸然上前,最终她被周某挟持(点击这里查看此前报道)

陆之德说,得知这一情况后,他赶紧往灵厢路赶,并在路上打电话报警,“我赶到时,看见周某把刀架在我老婆脖子前。当时,我头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全部拜托警察了”。

将锦旗送给韦毅后,满怀感激的他给了韦毅一个大大的拥抱。据他介绍,遭遇劫持后,他妻子偶尔夜里会睡不好,“但她心理素质还行,加上家人和民警帮忙疏导,问题不大”。

劫持者用胶带将刀和手缠紧

“事发当日下午,我接警后赶到现场时,周某正在用胶带把刀和自己的右手缠在一起,这只反手持刀的右手始终架在人质的颈脖处。事发地点背靠着卷闸门关闭的店铺,两侧有柜子和停放的电动车遮挡。”6月13日,第一时间处警的北湖派出所韦向科警官回忆道。

韦向科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汇报。接着,他试图走近现场,以了解周某的要求。周某大喊“不要过来”“后退”,并要求妻子陆某和她弟弟陆之德前来,并称“之前他们打破我的头,就应该想到今天的结果。”

事发后,警方在警戒线外围不停地疏散群众。由于事发地点距离智高学校仅数米远,学校里有600多名学生。当时是下午放学时间,孩子们被暂时留在校园里。

西乡塘公安分局分管指挥中心和处突的副局长韦毅,在坐车去现场的路上特意换下警服。他曾是一名特警,参加过解救人质。换警服是考虑到,在现场谈判,身着便服可以让劫持者稍微放松戒备。

夺刀前狙击手已就位

韦毅来到现场时,该分局另一名副局长已经在和劫持者谈判。因为来得匆忙,那名副局长穿的是警服,劫持者周某果然反应激动。韦毅走上前,特意撩开T恤并张开手掌,告诉周某“我什么也没带”。他问周某,能否让自己和人质交换,遭到拒绝。

韦毅停在原地和周某交谈。言语中,他感到周某想在当天与陆某有个了结。“我和周某谈到孩子的时候,他哭了”。

“不能等到天黑。”这是现场所有公安人员的共识。此时,特警支队人员已到场,狙击手已做好准备。

面朝劫持现场,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周芝萌在左侧,韦毅在右。周芝萌和周某交谈时,韦毅不动声色地朝着周某慢慢挪动。

周某的警惕性比较高,眼睛一下看右边,一下又看左边。韦毅注意到这一点,他伸出手,指向周芝萌那边,大声对周某说:“你看,这是现场最高指挥官,你有什么要求,他一定能够满足你。”周某望向周芝萌,周芝萌轻轻地给了韦毅一个眼神示意,韦毅向前疾跨三步,左手夺刀、右手掐住周某的脖子,女人质趁势钻了出去,得以逃脱。

韦毅回忆说:“我伸手夺刀时,周某持刀的手动了一下,我赶紧抓住他的手腕。”随后,民警一拥而上,将周某牢牢控制。


对话

为确保人质安全

即使抓到刀身也要抓

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都及时报道了这起成功解救人质事件,引来社会各界关注,不少网友也提出一些问题。6月13日,韦毅作出解答。

曾参加过类似行动

网友“陈太太”:这样夺刀太危险了,建议狙击手先上。

韦毅:劫持者没有对受害人实施生命的危害,我们在采取击毙这种方式时还是很慎重的。周某谈到自己小孩时落泪,说明他并不是那种十恶不赦的杀人狂魔,是可以被挽救的。警方备有狙击手的方案,只有万不得已时,才会采取必要行动。

网友“黑色”:这种事还用公安分局的领导去做?

韦毅:我之前做过特警,参与过解救人质行动。平时,特警队也很注意这方面的训练。应该是我比较有现场处理的经验吧。

必须确保人质安全

网友“风凝无为”:现场视频显示,最后嫌疑人被摁在地上,警察却到处找手铐。难道不带手铐吗?

韦毅:手铐肯定有。当时靠近嫌疑人时,为了不让嫌疑人过分紧张,所以核心处置区域的人员都没有带警械。但在核心区外围,我们的警员是有手铐的。

网友“北纬21度的季节”:不知道韦副局长有没有戴防割手套?

韦毅:如果我戴手套的话,嫌疑人会紧张。上前夺刀时,如果第一下抓住的是刀身,那也得抓,因为必须确保人质安全。

网友“姣”:那个红盖头是警察叔叔特意为他(劫持者)准备的吗?

韦毅:从旁边小卖部要的红布,也是为了保护嫌疑人。在没有定罪之前,他还是具备一些公民拥有的权利的,戴着头套就是对他们名誉权的一种保护方式。

被劫持后该怎么做

网友:如果普通市民是被劫持的当事人,警方有没有小技巧可以传授?

韦毅:有。被劫持者必须保持冷静,尽量跟对方交流,可以谈谈家庭的事情,这样容易触及人内心最软处,不要触碰到嫌疑人情绪爆发的点。

说话时,音调要放低,语速要慢,语气缓和,千万不要大声喊叫。肢体方面,请下颚压低,别让颈部喉管、动脉暴露在凶器的伤害点上。手部可以尝试轻轻搭在嫌疑人持刀的手臂上,随时防范凶器伤害自己。要注意观察嫌疑人动向,找准时机,迅速摆脱逃离。


相关新闻

涉嫌绑架罪,嫌疑人被批捕

6月13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绑架罪,依法对周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周某现年36岁,初中文化,马山县周鹿镇某村人。因为妻子和他闹离婚,周某对妻弟陆之德很有意见。去年8月8日晚,周某砸坏了陆之德的店铺大门。经民警调解,周某同意赔偿1000元,但支付赔偿款后,他仍怀恨在心。

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查明,5月31日,周某携带铁棍、水果刀等凶器,打砸陆之德妻子韦某的豆腐摊,威胁韦某叫陆之德到现场,还打伤了韦某的右小腿。周某劫持韦某约两小时后,被民警夺刀并控制。事后,韦某到附近医院就诊,初步诊断结果为右小腿软组织挫裂伤,右前臂软组织挫伤。

经讯问,周某对于持刀劫持妇女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6月1日,因涉嫌绑架罪,周某被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刑事拘留。

西乡塘区检察院认为,周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绑架罪。他在公共场合持刀劫持被害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采取逮捕以外的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遂决定批准逮捕。

作者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段钦中 王斯 文/图

编辑丨陈程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