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四川成都双流区一名5岁女童在小区玩耍时,被一辆刚起步的特斯拉小轿车碾压身亡。事后,肇事车主张鹏(化名)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逮捕,后又被以交通肇事罪移送起诉,引发社会关注。
3月28日,记者从张鹏父亲张先生处了解到,该案于当日下午在双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罪名由交通肇事罪更改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十个月。”张先生称,他们不服此判决,将提起上诉。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据此前报道,2024年4月,四川成都一名5岁女童在小区内玩耍时,不幸被张鹏(化名)驾驶的特斯拉轿车碾压身亡,该起事故中,车主张鹏被认定负全责。事后,张鹏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逮捕,后又被检方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该案于同年7月开庭审理。
3月26日,记者从张鹏父亲张先生处获悉,他们已与女童家属协商达成一致,对方出具了谅解书。今年二月,张鹏被取保候审。该案于今日下午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
“罪名由交通肇事罪更改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期十个月。”3月28日下午,张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不服此判决,将提起上诉。
判决书内容显示,被告人张鹏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罪名不当,本院予以变更。据此,根据被告人张鹏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鹏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编辑 何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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