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海口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
1月18日,郑某某(男,58岁)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海口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接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1月17日将郑某某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因该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请社会各界共同守护未成年隐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前报道
2月19日下午,法律自媒体公众号“法度Law”爆料称,曾参演过香港某知名演员导演的电影中“郑总”一角的郑某某传因涉嫌猥亵儿童,于今年1月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
澎湃新闻获得的《拘留通知书》显示,郑某某名为郑某峰,由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于今年1月18日签发,郑某峰因涉嫌猥亵儿童于当日19时被刑事拘留,其被羁押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权威渠道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该《拘留通知书》是真实的。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71年的郑某峰是江西抚州市黎川县人,集编剧、导演、演员、电影出品人、商人等多重身份于一身。抚州本地媒体2019年公开报道显示,郑某峰在电影《美人鱼》中扮演的“郑总”,被网友怒赞比主角还要出彩。
郑某峰时任香港HFIO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金像影业董事长,同时还是一名电影出品人,曾参与多部电影的投资制作。天眼查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郑某峰在海南投资的与影视、表演、艺术相关公司有5家。
编辑 肖海燕
责编 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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