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份名为《如厕管理规范》的文件在网上流传
该文件规定了公司员工如厕时间和不允许如厕时间,例如,10:30—10:40期间员工可正常如厕,11:30—12:00期间则不允许如厕。而在未规定的其他上班时间“小号上厕所”,则不能超过2分钟。该文件还规定:“如有特殊情况身体体质的找人力资源申请,无薪如厕,备案。”
此外,该文件还公布了违规处理措施:“公司将通过监控随时调取,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违规将进行1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扣减)。”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还称,此管理规范依据《黄帝内经》,发布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工作人员解释,发布这一管理规范,是为了“告诉员工在哪个时间(如厕),没有说控制的”,目前尚无员工对此有所反馈。
该消息一出
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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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寒心,真是牛马不如啊!
有网友疑惑,监狱里都没那么严格吧?
还有网友对该公司的前景表示担忧。
《黄帝内经》表示:这个锅我不背!
有网友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也有类似的规定。
早报妞梳理发现
企业的各种奇葩规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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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心得体会超字数被罚款
2月11日,一份上市公司的处罚通报资料引发关注。处罚通报显示,该公司有381人因为对董事长的学习心得字数超过要求,分别被罚款15元至6990元,因从轻处罚,超出200元的统一按照200元处罚。
要求员工分摊超额电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一则涉及劳动报酬的案例引发全网关注:公司要求员工分摊办公室超额电费。
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研发部主管。该公司发布管理制度规定,给办公经营场所设定用电额度,每月超出额度的电费由劳动者分摊。公司依据该规定每月从唐某工资中扣除其应分摊的电费。
后经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为由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劳动者,变相克扣劳动者报酬。判令公司将每月扣除的电费如数返还给唐某。
员工限期不结婚就解雇
2月12日,有网友发文称,山东舜天化工集团发布通知,要求单身员工限期结婚成家,三个季度内完不成的个人要离职。2月13日下午,山东省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属实,此举涉嫌违法。
要求每月走18万步,少1步扣1分钱
广州一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吐槽公司的奇葩规定:为了让员工多运动保持健康,要求每月走18万步,少走1步扣1分钱。虽然大部分员工都对这条规定持有异议,但公司执意执行。
该网友表示,自己上个月没有完成公司布置的步数任务,工资被扣了100多元。她的岗位是人事,日常工作主要都在办公室进行,上下班可以地铁直达,每天一般也就2500步,仅靠上下班步行无法完成每天的步数任务,公司的这个指标对于她是个很大的困扰。
对于这些奇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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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综合整理羊城晚报、工人日报、新浪微博等
编辑 陈诗圆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张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