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兰敏
广西北部湾海域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休闲渔业发展前景广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完善广西休闲渔业法规体系,促进休闲渔业健康发展。
北海市海城区区长陈文初代表介绍,休闲渔业是涵盖多品种渔业养殖、南珠文化旅游、海上休闲观光研学、海洋科普教育、高端休闲垂钓等多种功能集中为一体的新业态。然而,当前广西尚未出台专门的休闲渔业管理办法或相关法规,从业者在经营范围、活动内容、船舶建造、安全生产以及审批管理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也导致有发展休闲渔业意愿的企业(个人)无法合法开展海钓等休闲渔业活动。目前,国内多个省份已制定完整的休闲渔业发展政策及法规体系,包括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休闲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休闲渔船检验管理规定等。
对此,陈文初代表建议,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尽快完善广西休闲渔业法规体系,使休闲渔业有法可依。同时,健全休闲渔业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制定休闲渔业船舶审批、建造、检验规范,以及休闲渔业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此外,广西沿海区域尚无专用休闲渔业公共码头。以海城区为例,现有码头设施主要服务于传统渔业,缺乏针对旅游、观光、娱乐等多元化功能的设计,难以满足休闲渔业所需的专用水域、泊位岸线及相关配套服务需求,出现“有海无岸”的尴尬局面。
针对此不足,陈文初代表建议,统筹规划地方休闲渔业近岸靠泊海域与靠泊点,明确可用于建设靠泊码头的岸线区域,以便尽早解决休闲渔业“配套不足,有海无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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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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