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颜强
因投资服装生意失败,广西某文旅公司原女会计刘某蓉,在6年多的时间里,私自收取、截留并通过做假账等方式侵吞公司公款达1385万余元,将公家的“钱袋子”变成自己的提款机。1月10日上午,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现场。本文图片均由全惠宇摄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刘某蓉利用担任广西某文旅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会计员等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收取、截留并通过做假账等方式,侵吞公司应收商铺租金、水电费、自营商超现金营业款等钱款共计1385万余元。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为何一名小小的会计能侵吞如此巨额的公款?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刘某蓉今年48岁,南宁市人,大专文化。庭审中,她交代了自己走上犯罪之路的过程。据了解,2017年,刘某蓉投资服装生意失败后,她动了贪念,私自截留租户缴纳给公司的商铺租金,欲以此暂时弥补个人亏损,待资金充裕后悄悄还上。谁知亏损金额越来越大,她便一发不可收拾,在犯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据刘某蓉陈述,由于自己是公司财务,可以与承租公司商铺的租户们对接。此前她曾听闻租户们抱怨租金转至公司对公账户很不方便,她便主动添加租户们的微信,告知租户可以将钱转给自己,自己再帮租户们将钱款转至公司的对公账户上。“他们相信我,就同意转账给我,由我代交。”在收到租户们的转账后,刘某蓉进行截留,通过做假账的形式应付公司的检查。
被告人刘某蓉受审。
刘某蓉在法庭上陈述,被侵吞的公款大部分用于偿还贷款及网贷,填补投资亏空,其余用来购买保险、健身美容以及转账给男友买房买车、信用卡还款和个人日常开支。记者注意到,单是在购买保险这项上,刘某蓉就花费了上百万元。
在国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下,2024年1月12日和1月31日,刘某蓉先后向公司纪委递交书面材料,自动投案,并主动退缴涉案赃款共计165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138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据了解,当天的庭审由南宁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韦龙担任审判长,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韦九报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韦龙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某蓉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随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戴昕明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杨波
审核 刘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