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蓝克义
“杨女士您好,我这边是某银行的信贷经理,年末我们行有活动,可提供年化利率低至2.6%的个人信用贷款……”近日,在南宁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杨女士频频收到此类电话,不胜其扰。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走访发现,年末时节,不少不法贷款中介开始活跃,并加大电话营销、微信营销力度,打着银行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各类贷款业务。对此,多家银行发布提示,否认与贷款中介合作,提醒投资者警惕不法贷款中介风险。
现象:年底贷款中介十分活跃
年底贷款中介们更加活跃了,套路也在不断翻新。
“每天都接到好几个电话,说是银行信贷经理,可以提供利息很低的信用贷款,”杨女士好奇,“他们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他们是不是真正的银行信贷经理?信用贷款年化利率真的有2.6%那么低吗?”
带着杨女士的疑问,记者采访了上述电话中提到的银行。“没有那么低,我们的个人信用产品目前最低确实可以做到3.0%,但具体还要看贷款人的授信情况而定。”该行的客户经理刘女士表示,杨女士接到的这类电话,应该是贷款中介所为。他们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低利率吸引顾客,随后以顾客信贷资质不足需加以“包装、运作”等为借口,加收“手续费”。
“有一条灰色信息产业链专门获取和提供大量用户信息,一条信息1~3元,而且量大从优。”一名从事电话营销行业的人士说,不法中介获取信息后就会高频次地进行电话营销,营销目标领域有保险、贷款、房屋租售等。
有不少贷款中介通过微信营销渠道吸引客户。近期,南宁市西乡塘区个体工商户蒙先生的微信朋友圈里,各种“以低息代替高息债务重组、借新还旧、资金过桥”等信息也开始多了起来。刚好年末他急需一笔资金,于是他联系了一家办公地址位于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某CBD高层的助贷公司。
“他们说跟银行有合作,有内部渠道,看了我的材料以后说我资质不足,不过他们可以运作,前提是放款的账户要放到征信较好的账户上,叫我找一个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朋友。”蒙先生说,后来他找了一个在事业单位上班的朋友覃先生过去,结果助贷公司做出的贷款方案竟然是让覃先生和蒙先生一起作为贷款人来贷款,且覃先生要作为主贷款人,贷款会发到覃先生的账户上。“我和朋友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所以后来就没在那办了。”
银行:从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办贷款
针对年末贷款的种种乱象,多家银行机构密集发声。
据不完全统计,12月以来,十多家银行先后发布风险提示:一是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个人开展贷款业务营销宣传;二是在贷款业务办理中,不收取任何形式费用。
“很多贷款中介谎称跟银行有合作,或者说在银行有所谓的熟人或内部渠道。实际上银行不可能跟贷款中介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也不会委托贷款中介帮忙去拓客。”南宁本地一家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因为银行有自己的信贷部门和信贷经理,所以贷款公司声称跟银行有合作,一般都是假的。
不过,在短期业绩压力之下,仍有部分银行信贷经理铤而走险与助贷公司合作获客。近期已有多家银行及客户经理因与中介合作被监管处罚。例如,某行因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存在客户经理与不法贷款中介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等问题,被罚款170万元,两名银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有一些贷款中介起初在微信里说是银行人员,发的定位显示的是一家银行网点,结果到了才发现原来是这家银行网点对面的写字楼。这些冒充银行和说跟银行有合作的,绝大部分都是忽悠人。”另外一名熟悉银行贷款业务的人士表示。
提醒:贷款还需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对于消费者而言,贷款还需找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办理。
因不法贷款中介收取高额服务费、发放高利贷、采取暴力催收、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消费者投诉乃至提起诉讼的事件屡见不鲜。在某网络投诉平台上,有关贷款中介的投诉量超过6000条。
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指出,近期,在社交平台上出现打着“债务重组”“债务优化”旗号的不法贷款中介信息,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这种所谓的“重组”和“优化”不仅隐藏着高额收费陷阱和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而且可能被诱骗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而触犯法律。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需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虚假宣传和诱导,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如有贷款需求,可通过各行线上渠道或到各行网点办理。“当然,部分贷款业务电话确实也是银行信贷经理打的,这种情况下就要核实对方身份,到线下网点时注意核实对方工牌、工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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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诗圆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杨波
审核 郭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