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年关将近,汽车购置补贴期限临近,各大汽车厂家推出促销优惠等多层因素叠加,汽车消费市场相当活跃,热门车型的库存紧张引发抢购或买不到等情况,导致消费者遇到提车“难题”。12月26日,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年底购车消费提示,帮助消费者年底购车避免“踩雷”。
购车要选择正规渠道
汽车作为家庭大宗消费品,消费者要选择信誉良好、规模较大、口碑优良的4S店或官方授权的经销商进行购买。理性面对低价、折扣促销等诱惑,不要轻信网上的一些虚假报价,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以免遭遇欺诈或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下单前要货比三家
消费者要提前掌握最新的购车补贴政策,充分了解意向车型的市场行情、性能参数、配置情况、售后配件以及售后服务体系等。根据自身的需求多方比较商家提供的购车方案,特别要留心贷款利率、手续费、保险等细项,了解车价以外的附加条件、赠送内容,核算清楚后,再慎重下单。
签订合同要明确内容
签订合同前要明确合同内容,车辆价格、型号、车身颜色、违约责任、交车时间、维权条款等内容都要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关键信息,特别要注明车辆与车辆合格证一起交付;商家或者销售人员承诺的各种优惠事项要以书面形式注明,维权条款如无条件返还订金、尾款支付约定等要增设。区分“定金”与“订金”,不论是预付金额还是全款、贷款购车都建议先签合同再付款,贷款购车要注意“免息”“零利率”等促销措施详细条款和违约责任,避免踩坑“贷款合同”变“融资租赁合同”。
提车时要认真“验车”
消费者在提车时,一要检查车辆各种证件,包括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一致性证书、“三包”证明、车辆使用保养手册等材料原件,避免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被抵押无法上牌的陷阱;二要逐项验收,按照所购车型的配置逐项进行验收,轮胎摩擦痕迹是否明显,内饰有无损坏,重点核实车辆车架号、出厂时间、轮胎日期等信息,避免踩坑“库存车”;三要谨慎签字。验收时发现有问题,或者经销商不返还补贴或不落实优惠承诺,要拒绝签字,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等引发的责任分担不清问题。
消费者要妥善保管有关购车广告宣传、合同、发票、交易记录以及“三包”凭证等重要资料。发生消费纠纷先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12315、12345或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到质量不合格汽车,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更换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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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诗圆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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