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田先生向媒体求助称,去年他承包了南宁市西乡塘区一个职业学校的校舍装修工程,但至今还有上百万元的工程尾款没有收到。这眼看又要到年底了,再不结清,他就没法跟上百名工人交代了。
田先生说
去年6月,他与欣美职业培训学校
签订了校舍装修合同
去年8月完工后
他找合同上
在甲方一栏签字的校长李某结账
却怎么都联系不上李某
那时,田先生想起李某的哥哥
曾来查看过施工进度
并自称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于是田先生赶紧找到了李某的哥哥
南宁市民 田先生 :李某的哥哥说这个是(签字人李某)个人的行为,跟他没关系。
田先生说
这笔工程款共计220万元
当时通过相关部门介入协商
对方给出了一个逐步还款的计划
但却屡次在约定的时间点拖欠不给
至今仍有170多万元未付
其中包括128名工人的劳务费
南宁市民 田先生:我觉得他是属于欺诈行为,这个钱我们追不回来,我们年底就没办法给到工人和材料商的款。
记者跟随田先生来到这所学校
表明来意后
学校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也拒绝提供负责人的信息
记者在现场拨打了
李某和他哥哥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记者随后咨询律师。律师表示,本案中,作为建设单位的欣美学校,不论谁是工程签约人,都改变不了学校作为业主方的事实,因此无论是校长还是法人代表,都不能逃避执行合同的义务。
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宇:如果说劳务公司他们去找相应的签约人,而签约人拒绝去承担责任的时候,他们完全可以找到合同的实际签约方就是欣美学校,由欣美学校相关的股东或者是说开办人,由他们来承担相应的一个责任。
田先生表示
下一步他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编辑 戴昕明
责编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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