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南洛阳的丁女士向媒体求助
说自己的孩子曾经带朋友
在自己的新房里住过
可能被这群朋友记住了家门密码
在丁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
带着多名男女住在新家十几天
等丁女士再次来到新家
眼前一切让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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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一片狼藉
有计生用品、热水壶生蛆、满地烟头
甚至喝光茅台
简直被他们当成免费的宾馆
现在自己看见家就膈应
丁女士表示,这是自己家,但一直都没来住。此前4月,儿子和朋友在这个新房住了一晚,后续儿子上学,但这位朋友好像记住了家里的密码。
丁女士一口咬定,就是儿子当时带的朋友来“糟蹋房子”,后续她去物业查了监控,是儿子的朋友又带了其他人,一次五六个人,就在房子里住,把这里当成了免费的宾馆。
其中一人还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相关视频,记者顺着视频找到了视频发布者,本想了解情况,却被对方先一步拉黑了。
最后,丁女士选择报警
警方表示经调查了解
实施盗窃可能有三到四人
目前已抓捕一人,后续会继续跟进
对此,律师表示,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求助人的房屋,造成求助人财产的损失,已经构成违法,在司法机关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和后果后,求助人可依法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有网友换位思考了一下:确实膈应
也有网友提醒:比起房子
更该关心孩子的交友圈
什么情况算是私闯民宅?
据法治日报科普:
私闯民宅即
①未经他人允许
②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
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实际上,私闯民宅往往不仅仅是“私闯”这么简单,还伴随有其他的恶劣行为,比如抢劫、人身伤害等,法律中规定,仅仅是私闯民宅,按照私闯民宅来处理;以伤害他人为目的的私闯民宅,按故意伤害罪处理;而私闯民宅后(或在私闯过程中)发生了伤害他人的行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从重处理。
来源:新闻坊综合河南广播电视台小莉帮忙、成都商报、新闻晨报、网友评论
编辑 黄璐露
责编 杨双竹
审核 段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