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南宁市一小区业主关先生进小区时与保安发生争执,小区物管方将事发时录制的视频转发至微信业主群,并配有不当引导言论。关先生以侵权为由将物管方和部分业主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关先生胜诉,小区物管方及业主因不服上诉【此前报道】。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关先生胜诉。
一审判决后,南宁市家园房地产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管方)、业主林先生等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关先生申请撤回对其中两名业主的起诉。
二审期间,法院另查明,物管方工作人员于2022年10月19日用“微风细雨”的微信昵称在业主群发送案涉视频,并发送如下内容:“这个人好牛哦,竟然不扫码,太厉害了”“大家知道这个人是哪个单元的吗?”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此案中,事发时正值全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特殊时期,本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公共场所亮码出行亦有相关要求,关先生在进出小区时未按要求出示“行程卡”和“健康码”,并与物管方发生争议,行为失当。但物管方工作人员将事发时录制的视频,在未经关先生同意且未对视频相关人员肖像进行打码等特殊处理,转发至业主群并有配有不当引导言论,已明显超出合理使用该视频的范畴,也缺乏必要性,其行为最终引发业主负面评论,导致关先生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评价降低,故一审法院认定物管方构成侵犯关先生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法院予以维持。
虽然关先生有违反当时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但业主林先生在业主群中使用“不向黑恶势力低头”的言辞评价关先生的行为,明显已经超出合理限度。
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有关判决,即物管方在两个业主微信群向关先生赔礼道歉,并将赔礼道歉内容张贴于小区出入口;业主林先生在业主微信群向关先生赔礼道歉;驳回关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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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春霞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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