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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别错过!@“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工作可申请学费补偿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蒋晓梅

为加强青年人才来邕留邕创业就业支持,南宁市对自愿来邕留邕工作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本科最高8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12000元/学年标准给予在校期间学费补偿。目前已启动2024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2024年补偿对象为2021年—2024年毕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此外,2022—2024年毕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学费补偿,其补偿条件、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等相关规定参照同一年度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今年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继续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提交申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需提醒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核提交。

学费补偿具体要求、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可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教育服务—便民指引”栏目中进入《2024年申请南宁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来邕留邕工作学费补偿项目指引》查阅下载。如对学费补偿申报有疑问,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771-2618970(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71-5381316(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补偿条件:

1.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与南宁市工作单位办理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并实际到岗就业。特殊年制毕业,如2.5年制,则在毕业后的6个月内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就业。

2.承诺在南宁市工作单位连续服务三年及三年以上。申请人在更换工作单位期间未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属以下情形者不享受政策:

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2.在中央部属院校或各省份院校毕业且已足额享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不再享受本学费补偿政策。

▲扫码详见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戴昕明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孙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