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乒宾
9月2日,在雅乐士南宁百货大楼店充值办理“提货卡”的数百名会员收到一条短信,称“2024年10月30日后不再接收过期超过半年的卡”,引发消费者质疑。对此,该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会员前来提货时没有挑选到合适的款式,可以申请延期。
2023年4月9日,南宁市民王女士在该店办理了“存6000元送1200元”的“提货卡”,并用该卡消费了1688元。但店方没有给她实质卡片,只是让她在一份表格上签名,称“以后来提货时报手机号码即可”。在办卡前,她询问是否有使用期限,对方表示没有。
“我们对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贵宾卡还未提完鞋的顾客,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完卡余额货给予9.5折优惠,2024年10月30日后不再接受过期超过半年的卡。”今年9月2日,包括王女士在内的会员们收到了该店群发的这条短信。王女士认为,店方单方宣布了“提货卡”的有效期,还称过期半年就拒收,此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她要求店家退卡、退款。
记者采访时,该店提供了一份王女士办卡时的登记表,上面显示提货卡期限为2023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表上还有王女士的手机号和签名。对此,王女士表示,她在表格上签名时,有效期处是空白的,签名后表格就由店方保管了。
该店的相关负责人何女士表示,在该店办理“提货卡”的会员有数百人,在办卡时,店员已告知有效期为一年。由于一些会员办卡后很久不来提货,有的甚至忘了自己在这里办有卡,于是店方近日群发短信,催促会员前来提货,旨在维护会员的权益。如果会员实在没有挑选到合适的款式,或者人在外地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都可以跟店方申请延期,店方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跟会员协商,或给予延期处理。另外,经请示领导,该店同意了王女士退卡、退款的要求。
9月4日下午,王女士办理了手续,在退掉6000元充值款、交1688元购物款后,实退4312元。
记者查询发现,据相关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读者某女士 稿酬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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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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