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
意见指出:
• 支持依法合规引入数字人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带动更多优势产品出口;
• 鼓励地方立足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
•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
• 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出口、支付、物流、海外仓等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
• 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编辑 丁春霞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