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程浩楠
今年1月25日,北京律师金磊举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赛连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引发关注。6月10日,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通过邮件回复金磊称,认定被举报人的学位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
6月11日,金磊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他在给南京大学的举报信中称,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刘赛连就读南京大学法学院并获法律硕士学位。经查,刘赛连的硕士论文《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研究》一文,抄袭率高达63.9%。论文第2部分8412字,抄袭部分7289字,抄袭字数占比高达86.7%;论文第3部分总字数7556,抄袭部分7259字,抄袭率高达94.7%。金磊在举报信中附上了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相关报告作为证据。
金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刘赛连明显不符合毕业及授予硕士学位条件,请南京大学对此事予以调查,撤销刘赛连硕士学位并对此事作出相应处理。
据介绍,南京大学于今年3月10日核实材料后进行正式调查,根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规定,正式调查期限是3个月。
6月10日,金磊收到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邮件,该委员会的调查结论称,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南京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有关程序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认定被举报人的学位论文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建议学校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金磊对这一认定结果表示认可。
记者查询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看到,在有关领导的名单中,刘赛连为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在今年4月29日发布的一份该法院2024年审委会委员名单中,刘赛连位列院领导6人中。
6月11日,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回应媒体采访时称,他们此前确实收到了金磊律师对刘赛连的实名举报,但不便对媒体回应此事。
记者多次致电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表示不清楚此事,随后挂断了电话。记者多次拨打刘赛连的手机,不是被挂断,就是正在通话中;记者发送采访内容的短信,未得到回复。
记者又致电鹰潭市委政法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不清楚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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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波 陈诗圆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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