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近日,南宁市白沙大道金沙湾花园小区三期1号楼的业主反映,物管未经业主同意就将2楼设备转换层出租,近期承租方已进场施工,准备开养老院。业主认为,物管行为已侵犯业主合法权益。5月31日,涉事商住楼的物管相关负责人、江南区相关部门对此作出回应。
业主:物管出租设备转换层
金沙湾花园小区三期1号楼的业主唐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这栋楼有31层,是商住楼,共300多户。2楼大平层原设计为设备转换层,有1000多平方米的空地。今年5月初,业主发现有人在1楼和2楼装修。经了解,原来是物管已将2楼大平层出租给广西益民医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租期为5年,将作为专门治疗患阿尔茨海默症老人的经营场所。业主从江南区发改局官网公布的2023年9月备案项目获悉,2楼为广西益民老年照护院项目的经营场所,将设置45个床位,为居家式生活起居、公寓型养老活动中心。
“二楼设备转换层为公共部分,属业主共有。”多名业主认为,物管未经业主同意就出租,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另外,该项目施工涉嫌影响整楼栋质量安全及消防安全等。因此,业主要求停工并恢复原状。
回应:场地属于开发商所有
5月31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2楼的大平层大门已上锁,门口旁边摆放了木板、铁栏杆等物件。
据1号楼物管经理蓝先生向记者介绍,该场地属于开发商所有,去年物管与商家签了租赁合同,他今年初刚来接手,不清楚签订合同相关事宜。今年5月初,承租方进场施工,因业主反对,目前已停工。对业主要求恢复原状的要求,等待街道办、住建等部门协调好后才能开展下一步工作,“双方已签订租赁合同,一旦毁约,我们也没钱赔偿”。
5月3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承租方广西益民医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先生,对方以没时间为由拒绝采访。
部门:已责令停止现场施工
采访中,记者从南宁市江南区相关部门了解到,接到业主反映后,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进行了核查。
江南区住建局相关人员表示,经核查,该项目暂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责令商家停止现场施工,并告知商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程序以及所需材料。江南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称,因该小区的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均是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建议不动产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核实该场所的权属和规划审批用途。
律师:设备层应为共有部分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服务团成员、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显瑞认为,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避难层、设备层等,应当认定为共有部分。建议业主到相关部门核实2楼场地的归属。如果2楼设备转换层为业主共有,物管对外出租必须经过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共同表决同意,否则租赁合同无效。建议业主跟开发商及第三方公司协商,并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另行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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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丁春霞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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