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李俭芹
3月22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由于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了变化,在商贷政策方面可得到更多实惠。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武鸣区可参照执行。
通知称,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五象新区(经开区),下同〕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多子女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南宁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已有两套住房,有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何为多子女家庭?部门解读称,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团队”,指当前家庭按国家政策已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如果是离婚或再婚家庭,通过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载明的有抚养权的子女人数来认定。
在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改变后,对购房家庭有何影响?首先,来看一个例子:
张三家在南宁有一套房,还未结清贷款;李四在南宁有一套房,在长沙有一套房,两套都没结清贷款。他们两家均为多子女家庭,在该政策出台前,张三若想再买一套房,他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成,商贷利率为LPR+20BP;李四属于限贷的范围,必须全款购买。
而政策出台后,张三和李四在南宁中心城区购房均属于首套房,即首付比例为2成,商贷利率为LPR-60BP。
同样受益的还包括想买第三套房的多子女家庭,比如王先生在南宁已有两套房,有一套房的贷款没还完,在生了三胎后,他想再买一套,在政策出台前,他属于限贷家庭,必须全款购买。该政策出台后,王先生只需付3成的首付款即可购房,利率按照第二套的标准LPR+20BP来执行。
还有一个好消息:已有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也为南宁市中心城区,且通过继承、受赠和自建等非购买途径取得的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此外,记者了解到,该政策的好处主要体现在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情况并未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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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敏 吴思思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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