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近日,南宁市那洪大道一小区的业主黄女士反映,因楼栋外墙渗水,导致她家墙壁发霉。她认为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应由小区物管牵头处理,但至今未有进展。2月27日下午,小区物管对此进行了回应。
黄女士家所在的楼栋有34层,共200多户,她家位于18楼。2月27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看到,黄女士家次卧的一面墙的上半部已发霉,此面墙正是外墙。
黄女士说,该楼栋于2015年10月交房,她家墙壁用的是硅藻泥。今年1月,她发现次卧的墙壁出现霉点,物管上门检查确认是外墙渗水所致。考虑到外墙属于公共区域,她让小区物管牵头处理外墙渗水事宜。物管称,外墙已过质保期,只能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需征集其他业主的意见。前段时间,黄女士和楼管先后在业主群征集其他业主的意见,有些业主以交房没到10年为由,不同意启用公共维修基金。
黄女士说,物管表示如果无法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只能由她个人出钱维修,这不合理,“外墙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是我个人的”。
27日下午,该小区物管相关人员称,根据开发商房屋质量保证书的约定,该楼栋外墙质保期为5年,目前已不在保修期限内。物管制订相关解决方案,已动员、鼓励业主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如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物管将启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楼栋外墙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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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陈诗圆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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