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禁渔期间,违反禁渔规定的,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内容
禁渔范围:钦州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禁渔时间: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止作业类型: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方式。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举报电话
欢迎社会各界对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77-2834228。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提醒
广大渔民群众
要自觉遵守禁渔各项管理规定
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
积极参与禁渔监督管理工作
共同保护钦州市内陆水域渔业资源
不断推进钦州市内陆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编辑 丁春霞(见习)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