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黎先生:
我住在桂平市,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昌泰尊府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22年6月交房,但在2022年8月,我才收到开发商逾期交房通知,此后再没收到通知。2023年8月,小区物管打电话催我交物业费,我才得知2022年10月开发商已交房。我希望能减免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的物业费。
▲昌泰尊府楼盘。
记者帮办:
1月16日,该小区物管工作人员告诉帮办记者,当初开发商已邮寄收房通知书给黎先生,但不知为何对方拒收。从2022年11月至今,黎先生已拖欠物业费1900多元。经物管跟开发商沟通,同意酌情减免黎先生三个月物业费,黎先生只需补交2023年2月至今的物业费即可。
反馈:
黎先生说,他不可能拒收开发商邮件,为了能早日收房,他只能接受只减免三个月物业费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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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谭双梅 陈诗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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