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文/图
1月12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广西民政、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引导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鼓励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暖胃又暖心”的助餐服务。
▲两名老人在南宁市望州路的一家长者食堂点餐。
随着广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家庭结构变化,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留守等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有关抽样调查显示,22.1%的老年人有助餐服务需求,老年助餐服务已成为最迫切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之一。目前,全区有13个设区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共建有老年食堂127个、老年助餐点43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就餐不便问题,受到老年人的欢迎。
《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基础设施配置,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多元化提供场地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可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
同时,依托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推出一批标准化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引导餐饮、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进行适老化改造,拓展助餐服务功能,为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在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方面,鼓励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农村扩大服务供给,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支持引入依托中央厨房、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在餐车加热保温的“移动型”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上门送餐。
在资金保障方面,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鼓励各地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各部门资源,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购买公益性岗位和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助餐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纳入当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支持各地以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等方式,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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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亮 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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