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程浩楠 文/图
去年6月,梁先生的奔驰车涉水熄火,报保险公司后,南宁恒信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奔驰4S店,以下简称恒信之星公司)将车拖回维修,双方签订了车辆维修合同。不料,车修好后进行保养检测时,梁先生发现更换的发动机是“再造件”。他要求更换奔驰原厂发动机,却未果。1月12日,恒信之星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回应。
▲南宁恒信之星公司。
梁先生的奔驰车在石家庄市上牌,投保的是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的保险。去年6月23日,他驾车途经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时,车因涉水无法启动。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上明确发动机损坏严重,需更换。
▲车辆维修合同。
去年7月29日,梁先生来到恒信之星公司,将已修好的车开走。12月,该车在进行保养检测时被发现发动机是“再造件”。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看到,一份账单预览显示,梁先生的奔驰车更换的配件多为“原厂G”(原厂渠道零件,奔驰中国供应,奔驰品牌零件或经过奔驰技术认证的零件),只有长缸体发动机为“原厂GR”(奔驰中国供应的,与奔驰原厂零件新件同等质量再制造零件)。“维修报价一开始为13万多元,后来降为8.9万多元,我一直以为更换的是全新发动机。”梁先生说,在维修过程中,他没见过维修更换为长缸体发动机(原厂GR)的预览单,也没人告知他这一情况。
什么是“再造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印发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再制造是指“对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旧汽车零部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过程”。
1月12日,恒信之星公司售后维修负责人赵女士说,4S店出的维修方案是由保险公司核准确定的。保险公司也会考虑成本,梁先生的奔驰车通过更换长缸体发动机可以解决问题,所以维修就使用了长缸体发动机(原厂GR)。
赵女士表示,维修项目经过车主、保险和维修三方沟通、确认,在沟通群里也明确了是“简体发动机”。他们进行保质保量维修,更换的项目不存在任何品质问题。维修更换的长缸体发动机(原厂GR),也是奔驰厂家按照维修标准生产的,符合品质保障,享有两年不限里程的质保。
然而,在去年7月28日的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和7月29日的账单上,都写明是“发动机总成”;但账单预览上则是“长缸体发动机(原厂GR)”。对此,梁先生认为这些单据自相矛盾。赵女士称,长缸体发动机和发动机总成,区别在于一个是简体的发动机,一个是带有附件的发动机,命名不一样,价格不一样。
▲有的单据上写的是发动机总成,有的单据上写的是长缸体发动机。
对于赵女士的解释,梁先生并不认同,他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1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欲了解情况,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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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亮 陈诗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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