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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代收测绘费等费用,自然资源部门却称未收?多部门回应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俏华

广东揭阳普宁市一开发商向业主收取测绘费、办证手续费等,却未开具发票,引起业主质疑。当地税务部门答复称,系开发商为“国土资源局”(现为自然资源局)代收,不属于开票范围。自然资源部门却称,并未收取上述费用。到底怎么回事?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普宁市星河明珠湾三期的业主邱文权告诉记者,该小区开发商是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7月,他在揭阳“急难愁盼我来办”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投诉称,2020年12月,开发商向他收取宗地图测绘费400元、办证手续费400元、转移登记费90元等费用,均未出具发票,涉嫌逃税。

▲办证手续费的收据。

随后,普宁市税务局回复称,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的宗地图测绘费、转移登记费等费用为代收代付款项,不属于开票范围。该公司已将代收款项全部交给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相关收费凭据作为记账依据,业主可随时到公司查询。

邱文权进一步反映后,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答复称,该局在办理星河明珠湾三期住宅区申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等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登记费,即住宅类80元/件,第二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合计为90元,未收取宗地图测绘费400元、办证手续费400元等费用。

▲宗地图测绘费等收款回执。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1月9日,记者致电星河明珠湾销售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宗地图测绘费和办证手续费是他们帮自然资源局代收的。记者提出质疑后,对方表示,工作人员是按照公司规定统一收费,如果业主觉得有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他也向公司领导汇报。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该局未收取宗地图测绘费和办证手续费,系开发商自己的行为,税务部门答复的部分内容可能是搞错了。2023年8月,普宁市纪委曾来函询问此事,该局已如实答复。

普宁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税法规定,业主所说的测绘费和办证手续费不属于该局征收范围和开票范围。当初接到业主投诉后,该局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对方称是替自然资源局代收。由于业主未实名投诉,该局未能联系进一步核实。上述费用能否收、由谁收等问题,已超出该局职权范围。

1月10日,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接到多人举报星河明珠湾开发商乱收费的问题,目前正在收集情况,届时再由领导决策。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唐海波 陈诗圆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