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李慧子
张女士问:
我的丈夫去世了,但我的公婆还在世。我们俩的孩子可以继承祖父母的财产吗?
韦英梅律师回答:
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张女士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她丈夫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值班律师:北京嘉润(南宁)律师事务所 韦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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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海波 黄叮佳(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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