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黎恩伶/图
答:不可以。
烟叶属于烟草专卖品。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烟叶由烟草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叶收购属于许可事项。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在国家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地区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收购烟叶。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应当经设区的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叶。
违反烟草专卖法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局处以罚款,并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按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晏明珠(见习)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杨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