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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交租却多次被停水停电!水产市场商户称经营受影响,出租方、承租方回应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近日,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水产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水产市场”)的商户反映,因市场出租方跟承租方之间有纠纷,从7月开始,市场不时被停水电,导致商户无法正常做生意。10月20日,承租方和出租方分别进行了回应。 

▲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水产批发市场。本文图片均由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卢荻摄

商户:按时交租金,常被停水停电

10月20日上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进出口处,看到南宁市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交中心”)一则公告显示,因承租方广西纳龙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纳龙公司”)长期拖欠租金及物业费,已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在水产市场内,记者看到仍有少数商户正在经营,但进口处已禁止载有水产品的车辆进场。

▲水产市场不少铺面闲置。

商户甘女士介绍,2012年3月,她跟纳龙公司签订了4年的租赁合同,租下铺面经营水产品加工及冷冻,每个季度租金5万多元,她按时交租金和水电费。但从今年7月开始,因纳龙公司跟农交中心有纠纷,时不时停水停电,导致商户们无法正常经营。 

“这是两家公司之间的纠纷,跟商户无关。”甘女士说,因为跟纳龙公司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商户要求继续正常经营。 

▲水产市场有些摊位还在经营。

出租方:拖欠700多万元,承租方严重违约 

纳龙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先生介绍,之前农交中心到南宁市海陆丰水产市场、海湾水产市场招商引资,两个市场的几十名商户共同出资成立纳龙公司,与农交中心签订了15年租赁合同,开始经营水产市场。2021年3月,水产市场开业以来,陆续进驻商户200多户。后来,部分商户撤走,还剩下100多户,但实际经营的只有几十户,如今共拖欠700多万元租金,其中500多万元是空置物业所欠。今年7月,农交中心单方解除了租赁合同。

▲农交中心公告显示,已依法跟纳龙公司解除租赁合同。

“拖欠租金,我们认账。”陈先生说,纳龙公司已多次跟农交中心沟通,并提交和解方案,要求减持空置的物业,并要求落实好市场的配套设施,但对方一直未正面答复。

对此,农交中心党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纳龙公司租赁该公司约5万平方米的物业,开设水产批发市场。2021年起,纳龙公司陆续拖欠租金,经反复催促,至今仍拖欠700多万元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已构成严重违约。今年7月21日,该公司已依法与纳龙公司解除了租赁合同。 

该负责人表示,从解除租赁合同至今已有3个月,纳龙公司及其商户仍占用公司场地进行经营,农交中心多次书面通知,对方拒不搬离,也不积极商量解决办法。因此,该公司要求纳龙公司及其商户限期搬离;拒不搬离的,后果自行承担。如商户想继续经营,可直接跟农交中心签租赁合同。

律师:转租合同难履行,商户可以这样做

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才识认为,此事应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从农交中心方面看,农交中心与纳龙公司存在租赁合同,因纳龙公司长期拖欠租金及物业费,根据法律规定,农交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从纳龙公司方面看,如其对农交中心解除合同的行为及租金费用存在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从商户方面看,商户与纳龙公司是转租合同关系,因承租方纳龙公司拖欠租金被出租人解除合同,导致商户与纳龙公司的转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商户如果已提前向纳龙公司支付租金,可要求纳龙公司返还及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尚未支付租金且有意愿继续租赁的,可代承租人纳龙公司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也可以在解除与纳龙公司的合同后与出租人签订新租赁合同。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胡志伟 吴思思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