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10月19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法庭成立一年来审判工作情况。通报显示,该法庭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379件,审结309件,当事人涉及美国、澳大利亚、越南等21个国家和地区,案件100%服判息诉。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梁立斌摄
外籍高管成被告,“云庭”保障“老外”诉权
某餐饮(柳州)公司是一家港资独资公司,澳大利亚籍罗某曾是该公司高管。2006年,罗某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购房,并将该房屋租赁给公司获取租金。2008年,罗某被判挪用资金罪并退还挪用的资金。
2020年,罗某将某餐饮(柳州)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2008年至2017年欠付的租金,该案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2022年底,某餐饮(柳州)公司将罗某诉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以下简称南宁国际商事法庭),要求将罗某违规所得收入约800万元归公司所有。
罗某远在澳大利亚,在庭审前,主审法官通过“云庭”网络庭审系统,为罗某远程在线办理授权委托见证手续,并通过线上诉讼平台完成双方的举证和质证,充分保障罗某的诉权。
经审查,法院认为某餐饮(柳州)公司主张罗某损害公司利益而获得的租金,在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已处理,某餐饮(柳州)公司如果对生效裁判不服,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该案构成重复起诉,法院裁定驳回该公司的起诉。
据了解,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全面推进“智慧审判”,目前已实现跨境立案申请、跨境委托授权见证、电子送达、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等,中外当事人可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体验。
仲裁文书送达程序违法,仲裁委同意重新仲裁
2022年3月6日,葛某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了《直播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直播合作1年,对直播时长和天数,以及违约金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同年3月6日至8日,该公司以微信方式发送直播培训资料给葛某。3月15日,葛某仅开播一天便停播。
随后,某传媒公司向北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向葛某的户籍地址寄送仲裁文书,在葛某缺席庭审的情况下作出缺席裁决,葛某向某传媒公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裁决后,葛某以仲裁庭送达程序违法以及违约金认定错误为由,向南宁国际商事法庭申请撤销该裁决。
经审查,法院认为仲裁庭未按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寄送仲裁文书存在程序违法,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同时向北海仲裁委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参照相关指导性案例对主播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参考因素进行考量。
北海仲裁委同意重新仲裁,并复函表示将优化送达程序、综合考量违约责任,充分保障网络主播参与仲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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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亮 陈程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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