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俏华
陆先生反映:今年7月2日,我哥在玉林北流市广西凯普盛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盛达公司”)盖厂房时,从铺好的铁皮瓦上摔了下来,至今昏迷不醒,已是植物人。截至8月16日,医疗费花了21万元。
事发后,业主凯普盛达公司认为自己只有20%的责任,陆续付了7.48万余元医疗费。承包方广西大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航公司”)支付14.66万余元医疗费后,也不愿再支付相关费用,还失联了。
我认为,在这件事上,两家公司都有责任,他们应该继续出钱治疗,并支付家属陪护费、护工费和生活费等。
早报帮办:8月21日,早报帮办记者致电凯普盛达公司的工地管理人员柯先生。他表示,陆先生不是该公司的工人,与他们无关,建议找承包方。随后,记者致电大航公司的王先生,他表示将向领导汇报,但记者一直未收到回复。
8月24日,记者联系上承包方的代理律师袁律师。袁律师称,由于工程款还没有结完,事发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公司通过借款等方式赔付了14万多元。目前,三方责任未划定,公司已无力支付伤者后续的治疗费用,希望家属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多少公司就赔多少。
反馈:陆先生表示,他还没考虑好是否走法律程序。下一步,他将继续为哥哥治疗,同时追讨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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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志伟 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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