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李俭芹
“我们小区公摊水费太高,每个月的水损能填满一个标准游泳池”“业主按合同约定付费,得到的物业服务却货不对板,公共收益也不公示,怎么办”“有什么好办法能有效监督业委会”……近日,南国早报开设“物业服务大家评”专栏,吸引了一批市民参与讨论,记者就业主们反馈的问题追踪到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公司。另外,目前因物业服务讨论群已超过限定人数,南国早报已组建新群——“物业服务大家评”,欢迎更多市民参与。
业主质疑水损大,物管算了一笔账
业主杨女士是梦泽园小区业主,她反映,小区有约1100户业主需缴固定公摊水费(按一户2立方米/月计),另有其他住户参与部分分摊,算起来该小区一个月的公摊水约2500立方米,抵得上一个标准游泳池(2100立方米)了。为什么公摊水量这么大?
小区物管南宁市海瑞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张先生表示:业主反馈的现象属实,但背后有原因。该小区于2004年交付,距今19年了,水管老化爆裂造成水损的情况比较严重。因原水管铺设过程中,没有用沙来托底,瓦片、碎砖等垫底无法承受水压,在2009年还发生了一次大爆管,流失水量超过2万立方米。2020年12月至2023年5月,小区用水共计483869立方米,其中水管爆裂流失的水量达到41400立方米,在此期间,共进行了14次水管抢修。后来小区更换了部分水管,但老化、水损情况不时出现,水损率从3%到5%,再到目前的8.5%。
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数据,30个月水损41400立方米,月均1380立方米,户均分摊并未达到2立方米/月。张先生从另外一个角度回应了这个疑问。他说,虽然户均固定分摊为2立方米/月,但因缴费率达不到30%,无法平衡物业公司承担的水损。另外,小区分片区先后交付,物业费分别为0.3元/平方米、0.4元/平方米、0.6元/平方米、0.7元/平方米,收费较低,且小区电梯维护费免20年,物管需要靠公共收益补贴才能运营。他还表示,希望借助媒体呼吁业主们积极交费。
业主质疑公共收益去向,小区物管回应
陈女士是南宁市嘉华绿洲小区的业主,她反映小区公共收益情况不明,比如物业公司将小区电梯内广告位出租,每个电梯内至少有4幅广告,但物业公司从未公示广告费用收支和使用情况。
小区物管广西南宁瑞思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在七八年前停止摊位运营,五六年前已经停止电梯广告运营,目前小区没有任何公共收益。因此,在每半年的物业服务公示中,没有提及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记者再次向嘉华绿洲小区业主了解情况,业主认为小区是有公共收益的,比如,虽然目前电梯广告停止运营,但停运之前的收益去哪了?另外,小区地面上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数量有一两百个,业主或者外来人员停车150元/月,交完全年减免200元,即1600元/年,怎么能说没有公共收益呢?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莫绪毅认为,地面上的公共停车收益是全体业主的,之前的运营收益也是全体业主的,按法律规定是要对业主公开的,物管不公开没有法律依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业主是有诉讼的权利的。
如何监督业委会,相关人士提出建议
在微信讨论群里,不少人还热烈探讨了对业委会的监管问题。
康岭花城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小区原来的物业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于是业主们成立了业委会。前期物管撤出后,更换了应急物管,但是小区物管情况没有改善,现在业主开始担心业委会是否能秉公办事,有什么办法可以有效监督业委会?
新民路24号新民宿舍小区业委会主任宁斌说,他们小区的“前任”和“现任”物管都是比较大的公司,按理说管理水平相差不大,但实际上差别却不小,他认为关键在于业委会的监督。另一个方面,业委会也需要被监督,在该小区,推行每栋选楼栋长,列席每月的业委会会议。
大都郡业主黄禹表示,对于业委会的监督,第一,每个业主都具有监督权;第二,法律法规对监督委员如何选举没有明确;第三,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都没看过的业主,缺少体现监督的专业性。业主要真正实现监督业委会,可以考虑多关心小区公共事务,参与物管和业委会的会议,定期反馈交流,积极参与小区共同治理,而不仅限于业主群内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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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电话
李女士:
18154557810
0771-5690764
谢女士:
1507885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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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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