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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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的购房之路一波三折。17年前,他跟开发商——广西桂林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华公司)签订合同,在南宁按揭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因他未支付剩余房款,开发商把房子另售他人,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那么,林先生已入住十几年的房子到底是谁的?
买房后迟迟未办房产证
时间回到2006年7月,林先生跟惠华公司签订合同,对方将南宁市友爱路某商住楼一套154平方米、价值近30万元的房子卖给他,其中21万元为银行按揭贷款。
当天,惠华公司、林先生和广西八桂南房房地产投资交易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西链家家庭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公司)共同签订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由链家公司代理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提供银行按揭及房产相关服务。
之后,林先生向惠华公司、链家公司分别交房款(含定金)8.3万余元、代收办证费等费用。林先生申请贷款21万元,贷款年限25年。同年,房子交付,他一家入住至今,并将户口迁入。
林先生称,这些年来,他一直催促惠华公司、链家公司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及房产证事宜,但对方迟迟未办理。
惠华公司、广西桂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则称,2014年9月、10月,他们分别向林先生发出交款、房产证办理通知,要求他限期将21万元房款一次性交付,逾期不付清房款,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利和自动解除购买合同等。但林先生否认收到这两份通知。
房子被开发商另售他人
林先生说,直至2018年,他才得知房子已被开发商另售他人。据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信息显示,同年11月,惠华公司跟唐某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涉事房子以88.6万余元转卖给唐某,双方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同年12月,林先生收到唐某通知,要求腾退归还房子。
2019年,林先生将惠华公司、链家公司及唐某起诉至南宁市良庆区法院,请求确认开发商与唐某签订的合同无效。
当时,惠华公司称,林先生只交部分首付款,恶意拒不交房款,拒不办证,已构成违约。唐某称,他与惠华公司的合同真实有效,已办理变更登记,应依法保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惠华公司和唐某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价远低于市场价;同时,惠华公司早已将房子交付林先生,无从再向唐某交付;无证据证明唐某向惠华公司支付购房款。因此,惠华公司与唐某的买卖行为,应认定为恶意串通行为。
2020年10月,法院判决,惠华公司与唐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应继续履行与林先生签订的合同。
之后,林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5月,法院依法注销该房的不动产登记。
一波三折终于有了眉目
然而,因惠华公司不配合,链家公司无法为林先生办理房产手续。2022年初,林先生再次诉至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同年11月,该院判决,林先生支付剩余房款,惠华公司协助林先生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链家公司继续履行协议。判决生效后,林先生向法院缴纳了21万元履行款。
不料,此事再起波折。今年1月,林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又遇到新难题。因惠华公司未缴纳约18万元的土地增值税,林先生仍无法办理房子过户手续。
7月2日,南国早报全媒体(新闻热线:0771-5690127,报料邮箱:news@ngzb.com.cn)记者查询爱企查,发现惠华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爱企查显示,惠华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记者获悉,经法院、税务等部门努力,最终找到了解决方案,近期林先生有望办理房子过户手续。
(文中当事人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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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志伟 戴昕明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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