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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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梁女士:
我在南宁市桂粮苑小区有一套房子,准备装修。去年12月31日,我与广西南宁市江南喜客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预定合同,约定公司展厅内品牌任选,交了1万元定金。今年2月正式签合同后,我又交了2.66万元,和定金合计达到合同总价的30%。然而选橱柜等材料时,工作人员却说我选的那个档次材料要加钱。
▲装饰公司曾承诺“展厅内品牌任选”。受访者供图
3月1日开工当天,工作人员说需要加钱把卫生间防水层铲掉重做。除此之外,还要加各种七七八八的费用。我感觉自己被套路了,想退款,但对方要求支付违约金。鉴于该公司已经给我设计了装修方案,我愿意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但对方却坚持要1万元。他们仅在屋内外贴了公司的广告,尚未正式动工,我认为要求1万元违约金不合理。
▲梁女士房子的现状。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黄俏华摄
▲喜客喜装饰招牌。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黄俏华摄
早报帮办:
5月16日,装饰公司相关负责人熊先生回应称,房子原来的防水层等没有达到标准,为了达到更好的装修效果,公司才提议重做,客户不愿意做也可以。之前,梁女士同意公司扣除1万元后退款。他们向集团申请获批后,梁女士又说要全额退款。梁女士跟设计师说愿意扣除5000元,也并非不可。稍后,他会让设计师跟梁女士联系。
反馈:
梁女士告诉记者,设计师已联系她,同意她的退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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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欧阳美荣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胡志伟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