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乒宾
35岁的湖南人黄先生向南国早报反映,今年春节期间,他和父亲前往广西荔浦,到媒人介绍的女方家拜年,但他发现女方并不是这个村的人,所到的也不是她的家,她所称的“继父”“母亲”“奶奶”“弟弟”等亲属关系全是假的。黄先生在追讨之前给出的红包款的过程中与女方发生冲突,他的父亲被殴至骨折,而女方仅赔偿几千元了事。黄先生对处理结果不满,持续向当地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情况。
她带去的家,不是她的家
2023年1月9日,黄先生在媒人“罗叔叔”的介绍下前往荔浦市相亲,和女方在荔浦市的一家小饭馆见面。女方自称李某珍,陪同的有她的“伯母”。随后女方拿出身份证给黄先生匆匆地看了一眼,黄先生只看到了她的姓名,未能看清住址。
1月11日,李某珍与“罗叔叔”以及“同母异父的姐姐”一起在黄先生湖南家里吃了午饭。1月12日,李某珍一行三人带黄先生去了荔浦市马岭镇长安村三月屯她的“家”,见到了她的“继父”“母亲”“弟弟”“祖母”等亲属。
1月23日,黄先生提出去李某珍家拜年,她推说爷爷刚去世,家里正在办丧事,奶奶也在住院。黄先生起了疑心。次日,黄先生执意和父亲一起来到她“家”,发现她不在家,家里也没有在办丧事的迹象。他拿手机中李某珍的相片给村民们辨认,村民们称村里并没有李某珍这个人。黄先生质问李某珍的“继父”,她的“继父”也承认这不是李某珍的家。
黄先生称,之前他应李某珍要求,给了李某珍一方约4000元的红包,加上购买礼物、吃饭等各种开销,花费共计约一万元。当他发现李某珍的家是假的后,他要求李某珍退还红包,并到马岭镇协商解决问题。之后,黄先生父子与李某珍的“继父”一方发生冲突,黄先生的手机被抢走,他与父亲均被打伤,前往荔浦市人民医院治疗。
病历显示,黄父有一根肋骨骨折,黄先生被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及“脑震荡?”。
▲黄先生的父亲被打致肋骨骨折。受访者供图
▲黄先生被打致多处软组织挫伤。受访者供图
黄先生说,1月24日,他报警后,荔浦市公安局马岭派出所介入处理,但未对李某珍一方进行深入调查,只是组织双方调解,由李某珍一方赔偿手机、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费用。黄先生拿到7640元赔偿款,带着受伤骨折的父亲回到湖南,被抢走的手机也没能拿回。
事后女方称
带去的是“媒人弟弟的家”
3月14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拨通李某珍的手机。她说,1月12日她带黄先生去的不是她家,是媒人“罗叔叔”弟弟的家,去之前她就告知过黄先生那并非她家。1月24日,黄先生未经她同意就找上门来,双方才发生冲突。
据记者了解,在1月24日之前,黄先生曾将自己和李某珍的微信聊天记录全部截图发给母亲,让母亲帮助判断女方是否出于真心。在黄先生母亲传回的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1月21日,黄先生流露出对李某珍的怀疑,甚至提出要她退还4000元红包,李某珍对黄先生说“没心我带你去我家干嘛”。
▲李某珍在与黄先生微信聊天时称“没心我带你去我家干嘛”。受访者供图
对于“聊天记录中为何称‘我家’”的记者提问,李某珍否认称“我没有说过”。而黄先生将此斥为谎言,并说她一直称那是她家,且他没有必要去考察“媒人弟弟的家”。
警方:如认为调解书无效可申请重新处理
黄先生说,1月24日在马岭派出所调解时,李某珍承认,她带去的不是她的家。她之前带去跟黄先生见面的“同父异母的姐姐”,只是因为年龄比自己大就“叫作姐”。
黄先生说:“我没有在调解书上签字摁手印。我父亲60岁了,被打至骨折,视力也不好,他在身体、精神、心理状态都非常差的情况下代我签的名。”黄先生认为这份调解书是无效的,希望警方重新调查。
3月14日,记者向荔浦市公安局马岭派出所了解情况。马岭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1月24日,接到黄先生举报李某珍等人涉嫌诈骗的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核查。经查,李某珍离异,荔浦市青山镇人,在广东务工。媒人罗某军,荔浦市马岭镇人,不以介绍婚姻为职业,没有案底。1月24日,黄先生及其父亲来到媒人罗某军弟弟家,李某珍称自己住在荔浦市区并不在马岭居住,让黄先生到市区见面,但黄先生执意要在马岭解决。之后黄先生及其父亲在罗某军的弟弟家发生冲突,黄先生父亲受伤。调查中未发现李某珍、罗某军有诈骗事实,派出所组织双方就打架一事及红包退还等问题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履行。黄先生如有异议可向派出所再反映或依法走法律程序。
(读者某先生 稿酬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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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戴昕明